汉族音乐 汉族民乐是怎样发展的

  汉族乐器历史悠久,历史悠久。仅从自己出土的文物就可以证明,远在先秦时期,就有各种各样的乐器。例如,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骨哨、仰韶文化遗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的龙、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石青、木蟒皮鼓;编钟、编钟、悬鼓、建鼓、鼓、笛、笙、,湖北曾侯乙墓(公元前433年埋葬)出土。这些古乐器向人们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创造力。

  古乐器一般具有双重功能-表现性和实用性。也就是说,这些乐器既是表达音乐的工具,也是劳动生产的工具,也是生活用具。如在《吕氏春秋古乐篇》中记载:“帝尧立,是命质为乐。质乃效山林溪谷的声音是作歌,是麋革的鼓,是石击石,像上帝玉清的声音,以至于舞百兽。文中所说的生活器皿——福,蒙上麋鹿皮,形成鼓。而“用石头打石头”则是先民们将狩猎的石器敲成声,以伴奏化装成百兽的原始舞蹈。又在《汉书·杨云传》中:“酒后耳热,仰天福,呼乌乌。“这一记录描述了人们对酒后的兴趣,一边敲击盛酒的器皿,一边仰天歌唱。在古代,石青可能导致某种片状石制工具。可以想象,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,先氏逐渐发现某种石制工具可以作为乐器发出声音,于是发明了钟声。

  乐器的实用性不仅体现在一些乐器原本是生产工具或生活用具上,还体现在人们用它们来传递一些特定的生活信息上。比如打鼓出征、鸣金收阵、晨钟暮鼓、打更报时、鸣锣开道、打鼓升堂等。在中国,一些少数民族仍然保留着通过演奏口弦来传达爱情的信息,口弦已经成为表达爱情的工具和象征。

  乐器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密切相关。在石器时代,只有当人类掌握了更高的冶炼技术时,才不可能从石钟演变成金属钟和金属钟。只有当蚕业和蚕业的发明和发展时,才能生产出“丝附木”的钢琴、沙拉和郑。

  文献记载中有近70种先秦乐器。仅在《诗经》一书中就提到了29种打击乐器,包括鼓、钟、正、钟、福、铃等21种,演奏乐器有笛、管、龙、笙等6种,演奏乐器有琴、瑟等2种。由于乐器品种的大幅增加,根据制作乐器的不同材料,分为金、石、土、革、丝、木、宝、竹八类,称为“八音”分类法。

  自秦汉以来,新乐器不断涌现。如秦时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弹弦乐器——“百姓弦而鼓之”。弦是一种圆形扬声器,直柄琵琶,后到汉代发展成四弦十二柱的“汉琵琶”,又称“阮咸”。汉族是一个善于吸收的民族,自汉代以来,广泛吸收了大量的外国乐器。如汉武帝(公元前140-87年)张骞通西域时传入的横吹(也称横笛);汉灵帝传入竖琴(曾称胡竖琴);大约在公元350年左右的东晋,“曲项琵琶”从新疆和甘肃传入,扬琴和唢呐在明代传入。经过不断改进,这些外来乐器逐渐成为中国民族乐器家族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  在汉族乐器发展史上,拉弦乐器的出现远远晚于打击乐器、吹管乐器和弹弦乐器。据文献记载,“轧筝”和“奚琴”只出现在唐代(公元618-907年),用竹片轧制(宋代作为“季琴”)。宋代季琴用马尾弓拉奏,并出现了“胡琴”的名字。比如宋沈括在他的《梦溪笔谈》中说:“马尾胡琴随汉车,曲声犹如怨单。自元代以来,在奚琴、胡琴的基础上发展成各种类型的拉弦乐器。

  中国的“吹、打、弹、拉”四种乐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阶段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继承乐器音质不纯、音质不统一、音量不平衡、调整不方便、固定音高标准不统一、综合乐队缺乏中低音乐器,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,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取得了许多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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